2015年12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在京召开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技术审查会圆满结束,辉县柿子醋顺利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的审核,正式成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是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辉县柿子醋
(一)产地范围。
辉县柿子醋产地范围为河南省辉县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辉县柿子醋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辉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辉县柿子醋的检测机构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